本报讯(记者 卢洁)8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 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
该《意见》指出,供给革命是能源革命的重要内容,推进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是推进供给革命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煤炭洗选行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煤炭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运力成本进一步降低,为推进能源革命发挥了先导作用。但是,目前我省煤炭洗选行业仍然存在总体产能严重过剩、洗选企业点多面广、煤源不足、洗选能力利用率低、行业整体质量效益不佳等问题。为加快推进我省“争当能源革命排头兵”步伐,建设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促进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所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该《意见》。
该《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正常生产运行洗选煤企业(厂)控制在1200座左右,洗选能力控制在18亿吨/年以内,先进产能占比达到25%,全省原煤入洗率达到80%以上,通过淘汰落后洗选过剩产能,提高清洁煤炭供给保障水平。加大环保整治力度,鼓励洗选煤企业(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洗选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弃物排放量。
为达到这一工作目标,《意见》提出了主要任务:一是淘汰落后过剩洗选产能。运用市场的、法治的办法,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选煤设备的,吨煤电耗高于相应工艺选煤厂吨煤电耗限定值的(由于煤质特殊原因除外),入洗原煤吨煤水耗大于现行国家标准的,难以落实煤源、多年未生产经营的,用地审批、工商登记、劳动用工等法定条件不齐全的,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淘汰、取缔。二是提高环保标准。淘汰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严重污染环境且经改造达标无望的洗选煤企业(厂);淘汰城市规划区周边洗选煤企业(厂),减少城市周边污染源;优先使用铁路或封闭式皮带等运输方式,禁止非全封闭汽车运输原煤;有效控制外省原煤进入我省洗选,减少输入性污染;淘汰的洗选煤企业(厂)土地要加强集约利用和恢复。三是提高洗选煤企业(厂)先进产能占比。以煤炭洗选行业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增加全省先进洗选产能。制定全省煤炭洗选行业标准化标准,将煤炭洗选行业标准化等级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达到一级行业标准化、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洗选煤企业(厂)即为先进产能。正常运行的所有洗选煤企业(厂)必须达到我省洗选行业标准化最低等级。到2020年底,先进产能占比达到正常运行洗选煤企业(厂)的25%。四是提高洗选煤企业(厂)装备水平。采用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洗选工艺设备,煤炭洗选项目的各项工艺、装备要符合《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先进选煤装备占比力争达到60%,其中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达到80%以上,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力争达到50%。五是提高洗选企业规模化水平。到2020年底,淘汰洗选能力小、洗选装备落后、综合效益差的洗选煤企业(厂),煤炭洗选能力平均达到120万吨/年以上。六是提高全省原煤入选率。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配套洗选煤企业(厂)。2020年底,煤炭洗选煤企业(厂)与煤矿配套率达到80%。省内煤矿生产的原煤原则上要应洗(选)尽洗(选),今年底全省原煤入洗率达到76%,2020年底达到80%。
《意见》的实施步骤: 一是摸底核实。各市进一步核实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洗选煤企业(厂)个数、名称、地址、洗选能力、洗选工艺及装备、生产运行和工商登记、用地、环保手续以及资产所有人、联系方式等情况,今年9月30日前建立明细台账。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能力认定要依据选煤厂设计认定,无法认定的企业要提供具有煤矿(洗选)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洗选能力核定结果,截至9月底未能提供核定结果的不予认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停止以任何名义对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项目的审批、备案。今后新建、改扩建洗选项目统一由省能源局审查、备案。
二是编制方案。各市按照摸底核实结果和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分布、生产能力、煤种和洗选产品特点,制定本行政区域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通过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合理优化、调整布局,提高洗选煤企业(厂)与煤矿配套率,达到矿矿有配套或联营洗选煤企业(厂),厂厂有煤源。保留的社会独立洗选煤企业(厂)必须与有关供应单位签订长期、稳定的原料煤供应保障协议。
三是组织实施。今年11月~2020年底,各市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照省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对洗选煤企业(厂)准入规定的落实,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立即关闭取缔;未达标企业明确整改期限,达标后由当地政府组织进行达标验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经确定退出的洗选煤企业(厂),市场监管部门要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税务部门要取消登记,供电部门要停止供电,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要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或有批准权的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给予适当补偿,关闭名单由当地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正常生产运行的煤炭洗选煤企业(厂)要依法合规经营。能源管理部门要完善设计审查、开工备案、竣工验收制度,建立合法洗选企业申报、公示制度。
四是监督检查。2020年10月起,省能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市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标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保留运行的洗选煤企业(厂)不符合国家及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对相关市、县政府予以通报。
《意见》的相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能源局负责协调省政府各相关部门,统筹推进淘汰落后过剩洗选产能工作。作为淘汰落后产能的责任主体,各市要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协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做好淘汰落后、产业升级、安全生产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对于牵头的事项,要带头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对于协同配合的事项,要积极参与,承担责任,发挥应有作用。三是推动工作达标。各市要定期组织全省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等级评定,未达最低等级的不得从事洗选煤业务。各市完成淘汰落后细选过剩产能后,对保留的洗选煤业(厂)逐一认定标准化等级。通过推动标准化建设,提升洗选企业管理水平,促进煤炭洗选加工安全生产,实现煤炭洗选行业低耗高效、规范管理、科学发展。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各市要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方案和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要确定信息报送联系人,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对上报事项认真核实并按时汇总上报。省能源局要定期汇总情况,定期向省政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