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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8月13日> > 总第201931期 > C3 > 新闻内容
忻州煤监站 迅速传达落实上级单位 煤矿防汛应急工作要求
新闻作者:通讯员 张继寅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3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讯(通讯员 张继寅)为加强辖区煤矿防汛应急工作,确保汛期煤矿安全生产,近日,忻州煤监站迅速将国家煤监局及山西煤监局通知要求转发至各煤矿企业,并提出三点要求。
  各煤矿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红线意识,把汛期煤矿水害防治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指挥机构,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严防各类汛期煤矿事故的发生。
  各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认真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井上下排水系统正常运转,保证汛期煤矿生产安全。要严防地表水灌入井下、加强井下探放水工作,严防井下突水事故、强化紧急情况撤人制度。
  各煤矿企业要加强与气象、地质灾害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相关预报预警信息,确保应急通信畅通,发生突水事件,按规定及时上报。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煤矿水害应急演练,储备应急所需物资和装备,一旦出现险情确保快速有效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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