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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9年06月25日> > 总第201924期 > C2 > 新闻内容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新闻作者:长治煤监分局党总支书记 闫文平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治煤监分局于2000年8月组建,11月揭牌成立,主要负责长治市行政区域内煤矿和煤层气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该局编制15人,现有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人员14人,全部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该局成立20年来,辖区煤矿数量从900多座减少到114座,且45%是高风险煤矿,煤矿产量由不足2000万吨/年增到1.2亿吨/年,煤矿事故由年死亡60人降到0,且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012年以来未发生重大事故,在全省11个市中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等指标均为最少、最低。

一、强基固本,铁纪锻人,打造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煤监队伍
      政治工作始终是党政机关的第一保障。长治煤监分局的监察执法人员都是中共党员,都是党领导的干部,都是党招录、选拔、任命的干部,一切工作都以政治引领为前提,以政治方向为航向,以政治立场为保障。一是坚持从严治党,锤炼忠诚意志。分局制定了《监察员积分考核办法》《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调动了每位监察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党总支坚持“周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动摇”,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脑入心,保证党的政治方向对头、政治原则坚定、政治路线正确。二是强化廉政建设,塑造干净人生。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四风”,坚持“咬耳扯袖”常态化、“干部进家走访”常态化和“八小时内外监督”同等化,及时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牙状态,不断提高大家的防腐拒变能力。20年来,没有党员、监察员违规被追究责任。三是强化素质提升,锻造担当精神。坚持“监察员上讲台”讲担当、讲奉献、讲专业、讲法律、谈体会,传授了知识,提升了自己,影响了别人,凝聚了力量,形成了传统。

二、严格执法,铁腕治患,促进煤矿安全发展
      监察执法始终是煤监机构的第一要务。分局15名监察员长期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煤矿、深入井下,扎扎实实做好煤矿监察执法这一最基本、最基础的本职工作。一是坚持严格执法。坚持重拳出击、重典治乱、重点推进、重兵防守,实施全面与重点、资料与现场、井上与井下、执法与服务、检查与宣教“五个结合”,确保监察执法效果。比如在查处某矿违法生产案件中,9次到矿,查出3条重大隐患,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并换了负责人,行政罚款509万元,这是全省煤监机构年度最大的单次监察罚款。二是坚持创新执法。在全省率先实行了闭合工作法、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五步”集中监察法、驻矿解剖式精查工作法、“四项规定动作”工作法。2018年在山西煤监局组织的监察执法系统技术比武中名列全省第一名。三是坚持联合执法。每次监察执法都与市、县政府煤炭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对发现的所有问题移交地方管理部门严监督、严复查,对重大隐患一查到底,全市通报。

三、综合施策,铁措防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始终是煤监机构工作的第一抓手。长治煤监分局的主要做法是坚持“三抓”,用好“手段”。
      (一)坚持“三抓”防事故。一是抓“重点”,辐全面。抓住煤矿数量多、灾害重的重要县(区),抓住灾害严重、管理不力、整合托管的重点煤矿,抓住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重大灾害,加强日常监控,加大执法频次,实施“靶向监察”。比如,对长期建设迟迟不投产、在建设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某矿给予罚款219万元。二是抓“关键”,带全局。抓住矿长和总工程师“两个关键人”和以矿长为首的安全决策团队、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团队、以区队长、班组长为首的“三个团队”。三是抓“变化”,促长久。制定了《变化要素监察办法》,紧盯煤矿生产过程中时间、地点、人员、区域、关系、条件等要素变化,随时调度和掌控煤矿变化要素,及时调整监察计划跟进监察,防止“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情况发生。
      (二)用好“手段”防事故。一是用好“话安全”手段。开展了“矿长话安全”“总工程师话安全”“区队长话安全”“班组长话安全”活动,推动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性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二是用好凡查必考手段。每次监察都对煤矿管理人员进行现场闭卷抽查考试,对工人进行自救器30秒盲戴抽查,不合格的责令强制脱产培训。三是用好通报约谈手段。对存在严重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煤矿,及时将情况通报县党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并约谈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四、严查重处,铁心问责,推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严肃问责始终是推动安全责任落实的第一法宝。教育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长治煤监分局坚持严查事故、严格追责、严肃警示的理念。一是严查事故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煤矿,一律依法上限处罚、上限处理,并依法依规对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员严厉问责。比如某矿事故死亡3人,共问责32人。二是严追隐患责任。制定了《煤矿安全责任监察办法》,对煤矿出现重大隐患、重复隐患、不负责产生的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要求企业必须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工作重心由查处隐患变为推动责任落实。三是严肃警示教育。每年在重点产煤(县)区召开事故反思会、警示教育会,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播放省局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血与泪的呼唤》《情与法的评判》《违与危的骤变》,让事故当事人、家属现身说法,让煤矿负责人剖析事故,让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谈体会。
      20年来,该局多次荣获原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山西煤监局、长治市政府表彰的“先进单位”“创新单位”,连续8年荣获山西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多人荣获各级各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安全卫士”等荣誉称号。
      春风化雨,玉汝于成。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新使命开启新征程。长治煤监“铁军”将继续砥砺前行,勇立潮头,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道路上,再展新作为,再创新业绩,再续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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