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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17年10月24日> > 总第201736期 > C1 > 新闻内容
坚守红线 全面推进 力抓辖区煤矿安全形势向好
新闻作者:■ 本报记者 丁俊龙 通讯员 郭凤卿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4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2012年以来忻州煤矿事故的原因、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剖析,遏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这是忻州煤监分局在近几年的重要任务。
  忻州煤监站辖区目前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主体企业有6个,各类煤矿78座,产能10060万吨/年;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40座,产能6300万吨/年;建设矿井38座,产能3760万吨/年。
  其中,五大集团监管煤矿35座,产能3979万吨/年;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13座,产能1689万吨/年。建设矿井22座,产能2290万吨/年;地方监管煤矿43座,产能6081万吨/年;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27座,产能4611万吨/年;建设矿井22座,产能1470万吨/年。
  2012年~2016年,忻州发生煤矿事故7起死亡9人,较大事故1起,一般事故6起。对于煤炭这个高危行业来说,这是一个不错的进步,但形势依然严峻。
  为此,忻州煤监站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促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为己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特别是2017年以来,忻州煤监站严格按照国家煤监局、山西煤监局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标志,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以瓦斯防治、水害治理为重点,通过开展“利剑行动”和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严打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督促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在忻州煤监站全体监察员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好成绩,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分析案例 深挖事故原因

  2012年~2016年,忻州辖区煤矿事故出现顶板事故多发,虽然多为小事故,但依然引起忻州煤监站的重视。
  经过认真分析总结,忻州煤监站认为,事故原因集中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班组长和安全员现场管控未有效发挥,规程措施未制定或者不严格执行;煤矿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职工安全技术素质不高,违章作业行为未及时得到纠正,自保互保安全意识不强;企业对煤矿井下生产的重点环节、关键地点的风险辨识不到位,隐患排查流于形式。
  事故直接暴露出安全生产依然存在着诸多的突出问题: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屡禁不止,部分煤矿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重生产、轻安全,“五假五超”现象突出,例如张家沟煤矿隐瞒掘进工作面,提供虚假图纸资料,部分入井人员不戴定位卡,也没有在井口进行登记;焦家寨煤矿超能力组织生产。煤矿企业自检自改不深入,煤矿企业对自检重视不够,自检停留在日常隐患排查的层面,未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自检自改,导致煤矿自检问题偏少、质量不高。如孟家窑、南沟自检过程中仅分别发现14条、16条问题。
  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依然薄弱,受经济下行因素影响,个别煤矿安全投入不足,例如轩岗煤电公司刘家梁煤矿安全设备更新维护不及时等现象时有发生,现场安全管理出现了明显下滑;同时个别煤矿技术人员短缺,技术管理水平薄弱。重大灾害治理工作不力,部分煤矿对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工作不重视,个别煤矿未针对性编制防治水措施,现场探放水钻孔施工管理薄弱,如潞宁煤业22115回采工作面无针对探放22113工作面积水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孟家窑煤业未编制在5#煤层采掘工作面探放上覆2#煤层采空区积水的探放水设计;焦家寨煤矿瓦斯抽采系统抽采效果差,未引起足够重视。此外,还有顶板管理隐患突出存在,部分煤矿支护工艺照抄照搬,支护设计极不合理,煤厚发生变化后未进行科学论证,沿用旧的支护工艺;安全培训工作存在不足等问题。
  为此,忻州煤监站以遏制和防范事故为核心,坚守一条红线,压实三个责任,打造三支队伍,管好三个关键人,推动三个制度落实,打击两种行为,强化三个并重,实施五种监察,抓好两个典型,实现三个目标。
  怎么解释?监察人员介绍,以坚守一条红线为例,2013年6月6日,正在国外访问的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作为煤矿经营者、管理者、安全监管者,必须坚守这一条红线。
  再如,实施五种监察,即对高瓦斯矿井、作业点多、开采层位多,系统复杂的老矿井进行集中监察。其中,对技术管理能力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图纸资料不规范,技术人员匮乏的,采掘接续失调,开拓布局不合理的矿井进行技术监察。对地质条件复杂,存在采空积水,水害隐患严重的矿井进行驻矿监察。对抓安全生产不积极、不主动、隐患排查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矿井进行责任监察。对存在非法生产建设行为,受理举报违规组织生产的煤矿,进行突击监察。
  同时,狠抓典型。对在精细化管理、风险预控、瓦斯治理、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安全文化方面做的好,成效显著,确保连续五年以上未发生过生产事故的矿井列入D类(安全管理好)矿,作为正面典型,把其成熟经验和有效的做法在辖区煤矿进行推广,让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存在问题多、违法违规、发生事故的煤矿列入重点关注对象,作为反面典型,加大对他们的监察监管力度,并采取各种限制措施,逐步予以取缔、关闭,使其彻底退出,教育警示其他煤矿。
  经过不懈努力,4年来忻州煤监站共开展各类监察920矿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2221份,累计上缴行政罚款2352万元,处置极易引发事故隐患3次,避免了19位矿工伤亡和3500万元经济损失。煤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杜绝了3人以上煤矿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死亡人数由最高的2006年76人降到2015年的“零死亡”,成效显著。忻州辖区煤矿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安全形势逐步趋稳向好,受到忻州市委、政府及部门领导的一致肯定,荣获忻州市2014、2015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结合实际  采取驻矿监管

  2015年,忻州辖区煤矿首次实现“零死亡”,忻州煤监站年度目标考核在山西煤监局10个分局中位列第二,并在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取得了分局建立以来最好成绩。
  在局长的带领下,忻州煤监站对辖区所有煤矿的基本情况、证件情况、建设情况、生产系统情况、六大系统情况等汇编成册,同时根据瓦斯、水文地质情况对煤矿进行了详细分类,明确了“红线”、“底线”主旨化。同时,在党廉建设、宣贯形式、重点监察制度、专项监察与一般监察、惩处罚款等方面都确立了严格制度,目的为了控制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抵制重大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的奋斗目标,为辖区煤矿安全工作定了基调。
  如何正确行使国家监察职能,进一步强化监察,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是该站一直思考的问题并制定出台了《驻矿监察实施办法》。
  山西晋神沙坪煤业公司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发生1人事故,反映出该矿在安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和差距。为促进该矿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强化安全意识,忻州煤监站对该公司进行了为期4天的驻矿监察。
  监察人员告诉记者,对此次驻矿监察,忻州煤监站坚持深入全面、灵活多样、时间充足、保证质量的原则,全面了解掌握煤矿安全状况,深入查找隐患,严格行政处罚。2015年该站亲自驻矿监察5次5矿25天,解决大小问题200余个,进一步厚植了薄弱煤矿的安全基础,为当年辖区煤矿实现“零死亡”填写了新的一笔,有效促进了沙坪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取得预期效果。
  “充分证明实施驻矿监察是一条好的路子,可以达到把矿井的情况摸清楚、问题查明白、隐患消除掉、文书下到位的目的,实现由监察数量向监察质量的转变,达到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督促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如何加强同煤矿企业的沟通交流,提高办事效率是忻州煤监站面对的又一问题,为此,忻州煤监站根据当今通讯迅猛发展的特点提出创建“忻州煤监”微信群,将煤监站全体监察员和辖区煤矿各大主体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200余人全部纳入“忻州煤监”微信群,及时发布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定时发布煤矿相关技术知识,随时发布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等情况,实现了即时与企业沟通,节约了办公经费,提高了办事效率,得到了煤矿企业的赞赏。(下转C3版)

忻州煤监站监察人员在井下检查煤矿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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